張先生收到的假貨,品質低劣,與圣蒂斯堡的品牌口碑完全不符。圖為廠商出具的鑒定證明
締升出具的送貨單
裝修保障網訊:即使消費者花大價錢,在知名大賣場吉盛偉邦買品牌家具,也可能會遇到這種意外:明明買的是一線品牌家具,結果它卻是在小加工廠貼牌生產的假冒偽劣產品。家住哈爾濱的張先生和兩位朋友去年在廣州吉盛偉邦的圣蒂斯堡專賣店購置了80萬元的家具,后發現家具質量與品牌口碑相去甚遠。經廠商質檢專家鑒定,這80萬元家具中,有13.9萬元的家具為假冒偽劣產品。
5天前,張先生南下廣州,希望在3·15消費者權益日將至之時,與商家協商,達成一個解決辦法,維護自身權益。但是,多日維權均因經銷商的缺席而沒有實質進展。
據業內人士透露,經銷商自主“貼牌”、找當地小廠加工品牌家具,并不鮮見。現在很多知名賣場往往只重視對經銷商業績的考核,而忽略了對產品質量的監督和監管,這就讓不少經銷商鉆了空子。
消費者在品牌賣場買到假貨卻維權艱難
去年,家住哈爾濱的張先生南下廣州,慕名訂購了圣蒂斯堡家具,貨款近14萬元。回家后,張先生覺得“這個牌子的家具,在店里看了看,覺得價格、質量都不錯”,就回去跟朋友宣傳了。隨后,張先生帶著兩位朋友再次來到位于吉盛偉邦的廣州圣蒂斯堡專賣店選購家具,同時還給經銷商帶來了哈爾濱特產,“咱都把她當朋友處的。”
加上朋友們選購的家具,張先生一行在此店訂購的家具總額約80萬元。此后,經銷商先后向張先生發了5次貨,每次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壞,“有斷腿兒的,有沙發中間塌陷的,也有樹皮沒刮掉的”。當時,張先生并沒想到是遇到了假貨,“我就是一個勁兒的換”。事后張先生才得知,全封閉包裝,光包裝費就得3000元,以保證家具不被損壞。
去年2月26日,張先生在收到破損家具后,再次換貨。換完家具收拾垃圾時,張先生撿到了一張紙,上面寫著“東莞市締升家具有限公司”,代理商解釋說,有這張單據,是因為家具在締升公司加工木塊。這個說法引來了張先生的質疑:“成品沙發制成后,怎么會把加工木塊的單據放在里頭呢?”張先生隨即用哈爾濱手機號聯系締升公司,該公司沒有接聽電話。后來張先生換了其他號碼撥打接通后被告知“要什么家具都有”,還邀請張先生到廠里進行選購。
蒂升家具的一番話,讓張先生覺得十有八九買到假貨了,便致電“圣蒂斯堡”的廠商萬恒通家具有限公司,希望對方能派人到哈爾濱鑒定家具的真偽。在張先生承諾負擔機票和食宿費用后,萬恒通家具的質檢部長鄧先生于3月6日到達哈爾濱,在檢查完所有家具后,張先生跟隨質檢專家來到東莞,索取鑒定文件。鑒定顯示,包括衣柜、皮凳在內的幾種家具,均是假貨。后計算得出這些家具總額13.9萬元。
昨日,是張先生請假到廣州維權的第六天,一直住在天河北的冰花賓館,開銷已達數千元。雖然廠商萬恒通家具有限公司、賣場吉盛偉邦廣州(琶洲)家居采購中心、琶洲工商所均積極協調解決,但張先生的維權仍沒有實質性進展,“主要是因為代理商缺席,調解調不了。”張先生表示。
賣場:涉事代理商已被封店
此次糾紛發生后,吉盛偉邦廣州(琶洲)家居采購中心營銷部主管表示,此前從未發生過這類事件,“即便消費者不追究,我們也會追究。”
這位主管告訴記者,吉盛偉邦廣州(琶洲)家居采購中心對入駐商家的監管,是“非常規范的”。據她介紹,商場對入駐商家的監管約束,從簽約之前就開始了。“進入我們商場,是要經過嚴格篩選的,包括款式、質量、經營規模、經營時間、區域市場內的影響力、行業內的影響力,這些是前期的摸底工作,據此判斷他們能否進入商場。”此后,在簽訂合同時,賣場會與廠商擬定一系列“非常明確”的條款。
面對張先生的維權,該主管表示,吉盛偉邦總是將客人放在位,在客人面前以服務為先。“事發后,我們采取的措施是很及時的,時間報告了工商,工商有了初步判斷,我們就立刻封店,在搞清楚事件之前,我們不會讓她經營。”
昨日,吉盛偉邦已經通知了廠家前來協助處理此事,會要求廠家和經銷商協商,“如果代理商有什么缺失,廠家就要負責。就像一個公司的在職安保人員出了事,公司當然要負責。這是肯定的。”
廠商:擔心品牌“二次受損” 可考慮先行賠付
3·15將至,突然有經銷商銷售假貨,引發糾紛,這讓廠商萬恒通家具有限公司“壓力很大”。經銷商避而不見,更是讓廠商頭疼。
昨日下午,萬恒通家具有限公司營銷總監陳先生特地從東莞趕赴吉盛偉邦廣州(琶洲)家居采購中心,與賣場、張先生商量解決辦法。據悉,目前尚未確定方案,“現在問我怎么解決,我真的很難回答,因為如果是我的錯,那我就承擔責任,但這個責任是第三方的。我就是來和他們接觸,希望共同找到解決方案。”
據悉,張先生當初選擇“圣蒂斯堡廣州專賣店”的原因,就是該店自稱“直營店”。但陳先生告訴記者,所謂的直營店,是代理商做的噱頭。“這間店不是直營店,‘直營店’是她為了生意好做而做的噱頭,只是我們一直沒有發現。”
經營三年的冒牌直營店,為何沒有被發現?對此,陳先生表示,“可能是我們來的時候,她就收起來了。”據悉,萬恒通家具有限公司對假冒偽劣產品的監察手段之一就是通過二維碼掃描,辨別真偽。
代理商不露面,張先生又不能長期在廣州維權。因此,張先生提出,希望廠商能夠先行賠付。陳先生認為,這個提議“有很大參考價值”,但目前廠家主要是考慮“如何讓做壞事的經銷商來承擔這個責任。”
陳先生告訴記者,代理商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萬恒通是受害者;事發之后,雖說是代理商的錯,但品牌形象仍會受損,“我們本來就是受害者了,現在擔心的就是報道之后,品牌可能二次受損。”
賠償金額是矛盾焦點
據悉,在發生此次矛盾之前,張先生和代理商一直相處融洽。因此,事發之后,張先生并沒有時間找到代理商,希望能夠協商解決。鐘女士提出,給張先生換家具,賠償5萬塊錢了事。對此,張先生并不滿意。
據介紹,張先生及朋友總共購買了三套房子的家具,目前,皆因假貨問題無法入住。這三套房位于東北地區,需要交納取暖費,再加上物業費、車庫管理費等,每年需要支出6、7萬元。目前,這三套房已經閑置了近一年。同時,張先生因遲遲無法入住新房,不得不租房住。據其估算,這些費用加起來,“怎么也得有八九萬元”。
此外,新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七條指出,“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因此,張先生認為,賠償應該有五十多萬元。
記者昨日19∶17致電代理商鐘女士,希望作進一步采訪,但對方手機已關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