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長春市民李女士來到了該小區的售樓處,因為自己給兒子買的新房終于交工了。“當時我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來到了財務室,繳納了20%的采暖費和其它一些費用。”李女士說。
隨后李女士和售樓處的工作人員一同去驗房,驗房結束后對方便提醒李女士去小區物業公司交物業費并領取鑰匙,可她沒想到在領取鑰匙時遇到了阻礙。“物業的工作人員讓我交4000多元,一共有物業費、裝修垃圾清理費、電梯運料費等6項。當時我就有點蒙了,我現在也不入住也不裝修,就是拿鑰匙,為什么還要交這么多呢?”李女士說。
需交齊6項4000多元費用
1月3日記者看到了李女士提供的流程單,現在已進行到“物業收款處繳納物業費等各項費用”這一欄,目前經辦人還沒有簽字。
隨后記者來到了該小區,走進了小區的物業公司。此時在公司的臨時辦公室里有幾名工作人員正在辦公,記者以業主的身份詢問了領取鑰匙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已經驗房結束,那么業主需要在物業公司交齊6項費用才能領取鑰匙。“6項費用里包括物業費、裝修垃圾清理費、電梯運料費、生活垃圾處理費、電梯費、水電煤氣預存費,這些錢都交齊了就可以發放鑰匙了。”工作人員拿出一張交費表格對記者說。
物業:要預交“裝修費用”
記者表示這套住房在近期不會裝修入住,所以不想交其中的裝修垃圾清理費、電梯運料費這兩項費用。“咱們這都是一次性交款的,即便你不立即裝修也要提前預交,因為早晚你都要裝修,先交后交都一樣,到時候你拿著收據就可以證明自己交過了,我們就收取這一次。”工作人員說。
隨后記者在小區里踏查碰到了幾名剛剛驗完房子的業主。其中一名業主表示,物業的確要收取一些費用,不過為了趕緊裝修,所以他決定交。“是要交一些錢,好像是物業費,具體都包括什么我也不知道,交就交吧,別的錢都花了,不差這個了。”該業主說。
律師:不按期給鑰匙違約
吉林熠融律師事務所宗麗娜律師表示,長春市政府在關于規范物業服務收費的相關管理規定,明確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收取這種裝修保證金、裝修管理費等費用,除非業主同意。同時不管業主是否入住,物業費是必須交的,“你是否入住,物業都提供了服務,因為物業不是給你一家提供服務,物業是給公共部位提供的服務,所以物業費是必須交的。但是裝修垃圾清理費、電梯運料費、水電煤氣預存費這3項費用物業是沒權利向業主收取的,而不交錢不給鑰匙這樣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按照規定的日期給業主鑰匙,對方要支付給業主違約金。”